涉及7个行政村232户农户!这个镇新一轮农民相对集中居住签约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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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沙人~
好消息!好消息!
川沙新镇新一轮的
农民相对集中居住签约启动了
此次涉及7个行政村232户农户
一睹为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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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举行签约顺序抽签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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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序抽签仪式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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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日开启第一批农户签约
川沙新镇本次农民相对集中居住涉及“三高两区”农户及乡村振兴示范村农户共计232户,搬迁人口931人,包括:和平村、杜坊村、棋杆村、赵行村、连民村、会龙村、新浜村7个行政村部分农户。东至和平村环境综合整治区域,南至申嘉湖高速两侧区域,西至沪芦高速沿线区域,北至外环高速沿线区域。
目前,已完成全部232户村民房屋价值评估、人口面积认定、货币补偿金额确认单的签订,工作人员正严格按照6月10日村民抽取的签约顺序组织村民签约选房。
政策解读
农民相对集中居住,你了解吗?
农民集中居住,即引导农民相对集中居住,让更多农民共享城镇化地区和农村集中居住社区更好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资源,促进土地资源集约节约利用。
目的和意义
农民集中居住是统筹城乡发展,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加快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通过农民集中居住:
1、有利于促进农村人口居住相对集中,提高农民居住条件和生态环境质量。
2、有利于盘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探索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新途径,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
3、有利于解决农民建房历史遗留问题。
规划愿景
农民相对集中居住项目的推进重点为高速公路、高速铁路、高压线沿线、生态敏感区、环境综合整治区(简称“三高两区”),以及位于乡村振兴示范村范围内,属于10户以下的零散户。
政策依据
农民集中居住的政策不同于征收动迁,它的政策依据是:
1、《关于贯彻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18〕7号)。
2、《上海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沪府令16号)。
3、《关于切实改善本市农民生活居住条件和乡村风貌 进一步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的若干意见》(沪府规〔2019〕21号)。
工作特点
农民集中居住工作以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城乡统筹发展为导向,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为目标,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经征询同意方可开展补偿安置工作。
责任编辑 李伟
来源 浦东发布 集中居住,不同征收动迁,说白了就是付出更少得到更多 会有果园村吗? 农村集中居住,农民城市化生活后,还能饲养家畜、家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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