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涉及川沙城南
作者:潇湘晨报晨家居市规土局近日发布一则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沪〔浦〕征地补告第051号),征地涉及川沙新镇南高桥村及城南村部分村组,征地用途为土地储备,根据早前规划,该地块规划编号为C05-20,系住宅用地。
▼C05-20地块区位图,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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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征收土地的范围:
川沙新镇南高桥村、川沙新镇城南村第一村民小组、川沙新镇南高桥村第六村民小组(村队组);征收农用地 21264.4平方米、建设用地 8718.7平方米、未利用地 6512.4平方米,合计征地面积 36495.5平方米。
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补偿费标准,按 《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17)》(沪规土资综规〔2017〕321号)执行,标准为川沙新镇农用地86.55 元/平方米,非农用地86.55 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转账。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17)》(沪规土资综规321号)执行,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
青苗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2017)》(沪规土资综规〔2017〕321号)执行,标准为川沙新镇粮棉地4.2 元/平方米,蔬菜地6.6 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
征地补偿金额汇总表(单位:平方米,元)
被征地村组
被征地面积
土地补偿费
青苗补偿
地上附着物补偿
小计
南高桥村
112.7
9754.19
0
0
9754.19
南高桥村第六村民小组
21711.1
1879095.71
33000
0
1912095.71
城南村第一村民小组
14671.7
1269835.64
17343.48
0
1287179.12
南高桥村、城南村
0
0
0
848743
848743
合计
36495.5
3158685.54
50343.48
848743
4057772.02
【来源:川沙微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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