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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补缴!浦东某工程少建防空地下室案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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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26 07: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上观消息


(收集图)

浦东某工程少建防空地下室案

上海市民防办公室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浦东新区某地下民防工程面积少建违法行为,按照《上海市民防条例》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赐与警告、并惩罚款2万元的行政惩罚,同时责令其补缴民防工程扶植费,有关案件情况以下:

根基案情

案由线索

浦东新区民防办公室供给关于某工程少建防空地下室案的案件线索。

观察取证

书面及现场取证:市民防法律部分查明浦东新区民防办公室批复赞成本案当事人在位于川沙镇某项目中修建5085平方米民防工程。

市民防法律部分与浦东新区民防办配合前往现场停止了核对,发现该项目已根基扶植完成。按照上海市民防线基勘测院有限公司对该民防工程的面积测绘报告,表白该工程实测面积为4978.7平方米,少建部分民防工程面积为106.3平方米,少建面积占应建面积的2.09%,且未交纳响应的民防工程扶植费。

询问观察:市民防法律部分对当事人涉嫌少建防空地下室行为展开询问观察,当事人对少建防空地下室的违法行为予以确认,认可因停车位所限及难以设备移动电站空中排烟道等身分,现实扶植面积少于批复面积,并陈说少建原由于工作职员变更疏忽致使,绝非故意。



处置成果

惩罚决议

《上海市民防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市大概区民防办赐与警告,责令期限更正,可以并惩罚款:(一)新建民用修建少建防空地下室大概不缴、少缴民防工程扶植费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上海市民防行政惩罚裁量基准(2015年版)》第9条规定:“少建防空地下室面积低于应建面积的3%的;赐与警告,责令期限修建,并处2万元罚款具有从轻情形的,处以1万元罚款;具有从重情形的,处以3万元罚款”。

由于违法究竟为少建防空地下室,但斟酌到若以补建的方式停止整改存在现实操纵困难,市民防法律部分与浦东新区民防办公室经研讨后,决议以补缴民防工程扶植费的方式落实整改。同时,浦东新区民防办公室对少建面积应补缴的民防工程扶植费停止了审定,并出具了补缴告诉书。

同时,鉴于当事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熟悉较为充实,也许诺实时补缴民防工程扶植费的具体情节,市民防法律部分作出决议:根据《上海市民防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上海市民防行政惩罚裁量基准(2015年版)》的规定,对当事人赐与警告、并惩罚款2万元的行政惩罚,同时责令其补缴民防工程扶植费。

履行情况

当事人依照《行政惩罚决议书》规定刻日,将罚款2万元以及需补的民防工程扶植费缴至指定银行



案例剖析



(非现场图)

案情份析

本案是浦东新区民防主管部分发现线索,移交市民防主管部分,郊区两级联动打点的案件。按照上海市民防线基勘测院有限公司对该民防工程的面积测绘报告,表白该工程实测面积为4978.7平方米,少建部分民防工程面积为106.3平方米,少建面积占应建面积的2.09%。再连系当事人陈说币导ì有充实的证据证实当事人少建防空地下室的违法究竟。

连系该案的具体违法究竟,民防主管部分充实斟酌当事人项目工程已根基建成的现真相况,终极决议以补缴民防工程扶植费的方式落实整改。

法令适用

本案当事人少建防空地下室的行为,违反了《上海市民防条例》第三十六条和《上海市民防行政惩罚裁量基准(2015年版)》第9条规定。本案依照这两条规定作出惩罚决议,并充实斟酌从轻从重等身分,在作出决议前,向当事人书面实行了事前奉告的义务,法令根据适用正确。

法律树模点

充实保障当事人的正当权益

本案终极以补缴民防工程扶植费的方式落实整改,充实表现了保障当事人正当权益,柔性法律、和谐法律的特点,获得了较好的树模结果。同时,在本案的打点进程中,法律职员重视充实保障当事人正当权益:

赐与当事人充实的陈说辩论的时候。对于行政惩罚事前奉告,法令没有明文规定赐与当事人的陈说辩论时候,法律职员在本案中参照听证奉告的1-3天,取3天的上限时候作为当事人的陈说辩论的时候,有益于当事人有充实的时候停止陈说辩论。

确保法令文书投递。在各类法令文书寄出前,法律职员城市以各类方式(如打电话等形式)与当事人实时相同,奉告法令文书发出的时候请当事人查收,避免由于法令文书未收到而给当事人带来未便。

斟酌当事人经营好处。本案充实斟酌当事人申领计划答应证及工期要求等修建行业的特点,每个办案环节都实时操纵,收缩办案周期,既展开了行政惩罚,同时也让当事人感遭到“有温度的法律”。



(收集图)

将法治宣传融入行政惩罚活动

该案中当事人最初对行政惩罚不了解、不配合,以为自己仅少建了100平方米左右的民防工程面积,风险性不大。法律职员从民防战备的角度动身,从战时100平方米的民防工程可以拯救几多人生命的角度动身,深入浅出地向当事人说明补缴民防工程扶植费、易地扶植民防工程的重要性,使当事人深感建造民防工程的使命义务,终极自动做出补缴民防工程扶植费的许诺。

经过案件的打点,法律职员落实“谁法律谁普法的义务”,宣传民防常识,使当事人知晓民防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当的响应法令义务,让公众领会民防扶植与自己的生命财富平安息息相关,从而积极支持民防扶植,营建杰出的行政法律空气,充实表现了行政惩罚不是目标,终极是为了保护民防工程的防护效能,实现有用的市场监管。

材料:政策律例处

编辑:程红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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