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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说,为减缓门路拥堵,改良交通次序,按照《中华群众共和国门路交通平安法》的有关规定,对本市部分门路的交通治理办法停止调剂。现通告以下:
2020年11月2日起,逐日7时至20时,以下门路制止悬挂外省市灵活车号牌的小客车、利用姑且行驶车号牌的小客车、未载客的出租小客车及练习期驾驶员驾驶的小客车通行(周六、周日和全部百姓放沐日除外): (一)延安高架路(S20外环高速以东段); (二)南北高架路(呼玛路至鲁班立交段); (三)逸仙高架路(全线); (四)沪闵高架路(全线);
(五)中环路(全线); (六)华夏高架路(全线); (七)罗山高架路(全线); (八)度假区高架路(中环屡帕秀浦路段); (九)内环高架路(除内圈中山北二路进口至美丽路出口、外圈美丽路进口至黄兴路出口之外的路段); (十)龙东高架路(罗山路至中环路段);
(十一)虹梅高架路 (中环路至S20外环高速段); (十二)北翟路地道; (十三)南浦大桥; (十四)卢浦大桥; (十五)延安东路地道。 对于通告未尽列的门路,对上述小客车采纳的通行治理办法,按门路上设备的交通标志、标线所示履行。 2021年五一小长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起,逐日7时至10时、16时至19时,内环内空中门路(不含鸿沟门路)制止悬挂外省市灵活车号牌的小客车通行(周六、周日和全部百姓放沐日除外),届时市公安局将另行公布通告。 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依法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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