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办条件
《居住证》损坏难以识别大概丧失的,持证人该当凭居民身份证大概户口簿等有用身份证实,实时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办事中心打点换领、补领手续。证件丧失的,可以同时打点挂失手续。对合适《居住证》换领、补领条件的,社区事务受理办事中心该当在信息系统中提出制证申请,由公安部分重新制证。
二、补办材料补办与新办《居住证》所需材料根基分歧,该当供给以下根基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 (2)本人居民身份证大概户口簿的复印件(验原件); (3)申请人现居住地址与居住挂号地址纷歧致的,该当供给响应的在沪正当居住证实:居住在本人或近支属自购住房的,供给响应的房地产权证实复印件(验原件);居住在本人或近支属租赁住房的,供给衡宇治理部分出具的衡宇租赁条约挂号备案证实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单元、黉舍个人宿舍的,供给单元、黉舍人事大概保卫部分出具的个人宿舍证实。居住在近支属自购大概租赁住房的,还该当供给响应的支属关系证实。近支属,包括怙恃、配头、后代、祖怙恃、外祖怙恃、孙后代、外孙后代、同胞兄弟姐妹。
三、补办时限
1)社区事务受理办事中心该当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相关申办材料移送地点地公安派出所。 2)公安派出所收到申办材料后,该当在6个工作日内,经过信息系统停止背景比对完成审定。 3)对合适正当稳定失业、正当稳定居处、持续就读申领条件之一的,公安制证部分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件建造。
四、打点地址各街道处事处、镇(乡)群众政府设备的社区事务受理办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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