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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观消息
按照本市疫情防控“防外溢”要求,在沪职员原则上“非需要不离沪”。对有工作、进修、生活等确需驾驶灵活车离沪的职员,在合适疫情防控规定的条件下,可向有关单元提出申请。
其中,在本市有落脚点的职员,因工作、进修、考试、就诊、生活需自行前往外省市的职员,向居村委提出申请,由街镇考核发放;对于因进修、考试等特别情况急需离沪的师生员工,也可向黉舍提出申请,由所属黉舍考核发放。对于企奇迹单元派往外省市工作的职员,向所属单元提出申请,由有关市级或区级行业主管部分考核发放。对于零星滞留本市,需返回外省市居住地的职员,按照其在沪姑且居住地,归入属地申请核发范围。
有关单元经核实后,出具离沪证实。相关职员凭离沪证实驾驶灵活车离沪,点对点前往外省市目标地。
离沪证实自申报的动身之时起,6 小时内有用。同时,严禁藏匿夹带无凭据职员、不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依法处置违法违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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