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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鑫颖柠
川沙,曾是浦东三县之一的川沙县。

川沙这地方,老浦东称它为北沙,南汇新场地域称为南沙。至于这些名字的来历,望文生义,与成陆有关。千百年来,长江的流沙受浪潮的顶托而在此堆积,构成一个个沙洲后,逐步连片成陆地,因此取名川沙。
别的,明代之前沿海滩涂自然构成了一些汛期和涨潮时可以行舟的水道,称为洼口,如清水洼、大洪洼等,在川沙的东滩有川沙洼,其内侧陆地也就相沿其名。
清嘉庆之前,川沙处于南汇、上海和宝山三县交界地段,由于海事难办、治理困难等系列题目,松江府要求把这特别地区零丁划块分治。宝山县早在乾隆二十四年就在江东(今高桥地域)设立分县。因而清嘉庆十年(1805年)两江总督陈大文奏准割上海县高昌乡的15个图和南汇县长人乡的10个图以及盐场的八、九两个图另设机构治理,至嘉庆十五年正式划拨田亩,核实户口,建立川沙抚民厅。清代,在一些比力特别的地方专门设备厅治,有省直隶厅和府管厅两种,川沙厅属地由松江府的上、南两县划出,故仍属松江府治理。如从省际和府际划出,就要由省管了。厅与县的设备在同一层面上,故县官称知县,厅官称同知(或通判),意义就是类同知县。

川沙自清嘉庆十五年设厅,至辛亥反动设县,前后102年,自1912年立县至1992年撤消,存在81年,留下了众多的历史遗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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